2013年11月26-28日,“当代西方应用伦理学系列讲座”在新斋举行。讲座邀请荷兰乌德勒支大学(Utrecht University)伦理研究所所长、荷兰实践哲学研究院院长马库斯•杜威尔(Marcus Duewell)作了4场精彩的报告。讲座由哲学系主任卢风教授组织、佘诗琴博士后主持。哲学系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校内其他院系的师生听取了讲座。“当代西方应用伦理学系列讲座”由研究生院和哲学系共同主办。
杜威尔教授分别以“人类尊严和人权”、“人权与现代性”、“生命伦理学方法论”、“对增强人类技术的哲学反思”为题,阐述“人权”与“人类尊严”的内在关联。
报告中,杜威尔教授通过探讨一些基本的哲学理论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与“在何种意义上人权依赖于一种独特的西方现代性概念?”“人权又是怎样与生命伦理学方法论以及增强人类技术的具体生命伦理学讨论联系起来的?”等问题联系起来作为系列讲座的主线。
首先,杜威尔教授解析了西方哲学史上不同的关于人类尊严的概念,把人类尊严放在人权框架下可能引发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怎样才是合理地看待人类尊严”的假设。其次,人权为现代道德与政治哲学提供了标准化框架。但是从概念上来说,人权在何种意义上与西方现代性相关是值得质疑的。
接下来,杜威尔教授探讨了在何种意义上人权预设了一种特别的个体性概念,以及一种特别的对个体与国家、宗教、历史、自然之关系的理解。这些讨论也与东方思想有兼容之处。再次,当生命科学的技术可能性成为道德问题时,生命伦理学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四十年以来,生命伦理学的理论与方法都得到了发展。杜威尔教授介绍了一些研究生命伦理学的不同方法,对这些方法一一作了评估,并把它们与人权概念联系了起来。
最后,谈到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一些医学技术越来越经常地被运用于非医学领域,例如,使用药物来增强情感与认识能力,以及整形手术等。这些技术可能性越来越多地得到生命伦理学的质疑。一些学者认为这些是道德允许的,甚至认为,运用增强人类的技术是必须的,而其他一些学者则认为这些技术是极度不道德。对此,杜威尔教授分别陈述了正反两方的观点,以及它们与人类尊严的关系。
杜威尔教授的讲座设计很有层次,讲解清楚、精彩。由于谈到的许多问题是当今备受争议的各种前沿技术,同学们的反应非常热烈,课堂讨论活跃,既有学习与共识,同时也引发了更多的问题。同学纷纷通过谈话、邮件的方式表示,希望有机会再与杜威尔教授进行思想的交流与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