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与学位授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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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现有学科专业涉及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有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
二、博士生招生培养要求及2012年在岗博士生导师名单 (按姓氏拼音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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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具有优良的学术品质、拥有坚实宽广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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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的博士生应能系统掌握文学、语言学的基本理论,熟悉相关的文学史与文化史、语言与计算语言的文献与资料,具有独立提出并解决本学科较为重大的研究课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 1—2 门外国语文,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学位获得者应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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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的博士生应完成历史学的基本训练,对相关的历史文献与资料有较好的把握,有独立从事较为重大的研究课题的能力,应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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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应能系统掌握哲学基础理论知识;有独立从事重大哲学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能胜任较为重要的社会文化、教育、宣传、宗教事务管理等实际工作,成为既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实践工作能力的专业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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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的博士生应该做到:(1)系统全面地掌握英美文学和文论、英语语言学、翻译学和文化研究等领域的知识;(2)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严格规范的学术训练;(3)能准确地把握本学科的国际前沿课题并独立从事课题研究;(4)具有用英文写作并在国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5)能胜任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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