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下午在旧经管报告厅,原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祖英研究员,应邀作了题为“认真执行《准则》《条例》”的党课专题辅导报告。此次活动为社科学院机关党支部、人文学院机关党支部、外文系党总支联合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之一。

一个半小时的党课中,张祖英系统地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产生背景、精神实质、修订内容以及对每位党员的要求,以汉语的古文释义深入浅出的解释了“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贪则污、曰贪污。廉洁自律就是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一深刻道理,并以生动的案例阐明《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张祖英的党课中,充满着一位老党员的历史责任感和民族奋发精神,将爱党爱国、关怀人民、总结历史继往开来与党员的个人修养、自身追求结合起来。她在党课上明确了《准则》、《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层级关系、相互区别,将党纪党规与国家发展、党的执政、党员自身行动在宏观、微观上结合起来。
上述联合举办单位的党员及人文学院、社科学院其他党支部的部分党员听取了报告。活动由社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李颍主持;外文系党总支副书记覃学岚出席报告会;人文学院副院长、院机关党支部书记蔡文鹏代表联合举办方向张祖英赠送辅导报告纪念品。